6月6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条例》。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兆利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条例》,对《监察法》的修改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监察法》中增设的“强制到案”“责令”“管护”“禁令”等制度进行了重点解读。
会议指出,修改后的《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法律成果,对留置措施适用、监察程序规范、监检衔接机制等作出系统性完善,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责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是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必然要求,全院上下必须从政治高度认识两项法规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完善监检衔接实施细则,明确案件对接流程、证据标准、时限要求,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规范化、精细化,共同筑牢反腐闭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要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引导干警常破“心中贼”、勤掸“思想尘”,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下一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学习为新起点,持续深化监检法治协同,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为服务保障反腐败斗争大局和清廉侯马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