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向听证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着重根据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罚情节、认罪认罚情况和法律规定等方面,详细讲解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
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后,一致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主动还款,降低银行的经济损失,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兼顾了法理与情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两起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不起诉决定,绝非对不法行为的妥协或纵容,而是法律给予真诚悔改者的转身之机。希望你们今后多一分对法律的敬畏,以自律之行严守行为边界。”承办检察官从案情出发,对 2 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针对性训诫教育,提出改过期望。犯罪嫌疑人当场表示认罪悔罪,对自身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并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此次公开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本着“应听尽听”的原则,继续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评议意见,严格依法履职,全面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