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
本是一个绚烂的年纪
而他经受不住高额报酬的诱惑
听信“大哥”教唆
铤而走险帮其运送毒品
踏上了不归之路
……
微电影《“毒”家“美”差》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小明(16周岁)多次帮助他人运输冰毒,检察机关以运输毒品罪对小明提起公诉。最终,小明以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东哥因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运输毒品,从重处罚,以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
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误入歧途,应当学会辨别是非,加强对毒品的认识,防止沦为他人毒品犯罪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