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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侯马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将其中需要列示的事项一一做成目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依照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负责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负责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8、负责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9、负责基层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配合上级党委和省、市人民检察院管理全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全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1、管理全院的计划、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全院司法警察工作。

13、办理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情况设置五部一中心,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负责机要、保密工作、档案管理、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的事项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和机关日常值班安排等。

2、政治部:(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等。

3、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员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4、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5、第三检察部:负责对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的工作,并依法出庭履行职务。承办对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等。

6、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机关财务、食堂、基础建设、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负责为检察院办案提供后勤保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侯马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侯马市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106.29万元、支出总计2097.0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6.48万元,下降1%,支出总计减少30.3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地方收入减少,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10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9.52万元,占比99%;其他收入8.5万元,占比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9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5.32万元,占比84%;项目支出331.7万元,占比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89.52万元、支出总计208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6.7万元,增加0.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1.62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办案专项资金增加,购车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62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办案专项资金增加,购车款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538.29万元,占比74%,日常公用经费550.71万元,占比2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785.17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14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73.69万元,占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5.38万元,完成预算的71%,用于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2020年决算中减少了96.25万元,降低了7%,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91万元,完成预算的3%主要用于生活补助和奖励金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了17.92万元,增加了39%,主要原因:增加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550.71万元,完成预算的26%,用于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的支出,较2020年的决算减少4.75万元,降低0.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7.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8.2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91万元,公用经费219.0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9.0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7万元,支出决算34.14万元,完成预算的96%,比2020年增加19.7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款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万元,因公出国人数0,批次0。占比0% ,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其中新购入1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02万元2020年增加82.86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增加以及公务用车购置款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5(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 4,共涉及资金19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7%。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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