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选任听证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依据《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现决定在侯马市范围内公开选任听证员。现将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该具备的条件
1.年满二十三岁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担任听证员,并经本院考察合格,服从本院听证工作安排。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组成人员;
2.纪监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二、选任名额
本次听证员拟选任名额为10人
三、听证员的职责
1.听证员受邀参加侯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会,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方面发表听证意见。
2.听证员不得徇私舞弊妨碍听证案件公正处理,不得泄露案件秘密,不得泄露不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
四、听证员任职期限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可续聘,连续担任听证员不得超过两届。
五、选任程序
1、侯马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sxhouma.jcy.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临汾侯马检察)发布听证员选任工作公告。
2、接受报名(截止到2022年6月4日前)。报名地点设在侯马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报名需提交近期一寸红底彩色证件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听证员申报表》1份(听证员申报表见下方附件)。推荐表背面的推荐单位和工作单位意见暂不填写。
3、初审和考察。按照选任条件的要求对拟选任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通过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候选任资格。考察合格人员作为候选人报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
4、确定拟选任人选和公示。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候选人考察结果,研究确定听证员拟选任人选。拟选任人选名单确定后通过侯马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和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任命和颁证。公示期满后,召开第一届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任命颁证暨培训大会,本院统一颁发听证员证书。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6月4日
报名地点:侯马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玉玲
联系电话:18536006612
附件:听证员申报表
★检察小知识
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司法救助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