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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二十年虚假婚姻登记被撤销,检察履职解民忧
时间:2024-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多亏了检察院的帮忙,我们才撤销了这桩并不存在的婚姻登记。”近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到远在江苏南通的韩某打来的感谢电话。

三年两地奔波,错误婚姻登记难撤销

2020年,韩某因与妻子王某感情破裂,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被告知自己存在两份婚姻登记(分别为2003年山西侯马某街道办事处与李某某的婚姻登记、2014年山西太原某区与王某的婚姻登记),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远在江苏南通工作的韩某立即来到侯马,前往侯马某街道办事处、侯马市民政局、侯马市档案馆反映该婚姻登记是错误的,自己与李某某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我们在向韩某了解案情时,韩某还动情的回忆道:当时正值疫情期间,多次往返地区之间奔走于各部门的过程也充满了迷茫与无助,一次南通来到侯马后被赋红码,其滞留在侯马多日,一个人在深夜的马路上徘徊,不知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难题。

事情还要从2003年说起,当时韩某、李某某均系太原户籍并在太原居住生活,经人介绍认识,在度过一段恋爱时光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并分别于2014年、2016年各自登记结婚组建家庭,韩某与李某某两人从未到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也并不存在实际的婚姻关系。但为何会在侯马某街道办事处有一份婚姻登记,韩某自己也不清楚。后来通过联系了李某某才得知,2003年在侯马某街道办事处的婚姻登记系当时李某某父亲托人办理的,两位当事人并不知情。

行政诉讼,婚姻撤销路漫漫长

不存在真实婚姻关系,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救济难,且该情形又不属于民政局可自行撤销的情形,韩某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其婚姻登记为错误登记,要求予以撤销但无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韩某咨询了律师,并于2023年10月16日向襄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错误婚姻登记。因行政诉讼周期长,事情也已经过去十几年,韩某如何证明该结婚登记存在虚假登记难度大,打行政官司是其维权的最后一道路径,但最终能否通过诉讼撤销这个错误婚姻登记,韩某心里也没有底。

检察为民,通力协作化争议

在看到微信公众号报道的我院成功撤销一起错误婚姻登记案信息后,韩某怀揣着一颗忐忑的心来到了侯马检察院,希望能够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帮助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为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我院于2023年10月30日受理该案件线索后,立即通过调取婚姻登记档案、询问当事人、走访调查、笔迹鉴定等方式,查明案涉婚姻是否系虚假婚姻登记。承办检察官对婚姻登记档案中韩某与李某某的笔迹和指纹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李某某的签字指纹并非本人签字捺印,韩某指纹亦不是本人捺印,同时,通过走访当事人同学、朋友和所在社区了解到,两人之间并不存在实际婚姻关系,且各自都有家庭。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我院向侯马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婚姻登记处依法撤销韩某与李某某的虚假婚姻登记。

我院与侯马市民政局就韩某与李某某虚假婚姻登记情况进行沟通协商,检察建议得到采纳,根据民政部门出具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这桩二十年的虚假婚姻终于得以撤销。韩某也向襄汾县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困扰韩某三年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涉婚姻登记类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力度,2023年共办理婚姻登记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撤销错误婚姻登记4起,有效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从法治上着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化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要求,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高质效办好群众关切的每一起“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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