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概况 人员信息 机构职能 权威发布 案件信息公开网
互动平台
侯马检察今日头条
侯马检察今日头条
侯马检察微博二维码
侯马检察微博二维码
侯马检察微信二维码
侯马检察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5+”模式深化未检综合履职,为遭受侵害的“她”撑起法治晴空
时间:2023-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妈妈,我好疼……”2023年3月的一天,六岁的童童(化名)在洗澡时突然向家长反映自己下体疼痛,家长这才发现其下体红肿,在详细询问下,童童说是小莉(化名)的爷爷碰的。

小莉是童童的同学,两家是邻居,平时相处融洽,孩子之间也经常串门玩耍。当天下午,童童像往常一样去小莉家玩,不久后,小莉被奶奶带去上培训班,小莉的爷爷老王(化名)趁家中无人,将童童带入家中卧室内,通过抠摸其下体对童童实施猥亵。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处,2023年6月8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老王提起公诉,后其被侯马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应追根溯源,统筹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与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相融合,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质效,全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检察官说道。

该院结合办理的这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5+”模式依法能动履职,给予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提前介入+精准固定证据,

依法严惩性侵犯罪


案发后,该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内外衔接、协同取证,为固定证据下好“先手棋”。鉴于童童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确保询问到位,减少再次伤害,检察机关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一站式”询问,引导公安机关获取客观性证据,全面勘察案发现场,提取物证,为后续案件的审理提供关键的证据。在此案移送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认真审查证据,精准指控犯罪。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

有效助力家庭保护


通过梳理案情,检察官认为童童的监护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过于相信熟人、邻居,经常任由孩子独自外出,且无任何监护措施,间接导致孩子遭受性侵。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检察官对其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他们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改变不当教养方式,谨防熟人作案,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引导孩子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该院也定期跟踪执行情况,确保督促监护令落到实处。

公益诉讼+开展磋商工作,

全面推动综合履职


在与童童接触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其所在幼儿园没有开展过相关的性教育,致使她在案发后并未意识到自己遭受了侵犯。此外,通过对近三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全面梳理,发现普遍存在这种问题。该院立即将本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局送达磋商函,督促其对侯马市内的学校开展性教育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教育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中小学校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督促辖内所有学校开展适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意识,建立预防性侵机制。

交流座谈+形成长效机制,

有效促进社会治理


案件办结后,该院邀请教育、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举办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座谈会,建立起多部门共商共治的长效机制。一方面,与教育部门、各小学代表和幼儿园园长就如何加强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展开交流,呼吁教师积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移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另一方面,联合民政局邀请家长代表参加法治讲座,以案释法讲述家长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制报告+建立数字模型,

积极开启智慧检务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屡屡发生,此类案件存在取证难、报案少等问题。为减少性侵案件的发生,该院联合卫健委和公安部门,调取了医疗机构近年来未成年人就医数据和性侵未成年人报案数据,建立了强制报告数字监督模型。该模型通过数据比对、碰撞,对发现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已报告未立案、已立案未报告、未报告未立案的情形进行分类预警,检察机关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向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强制报告义务,防止性侵案件有案不报。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充分发挥社会支持体系优势,主动加强与公安、民政、教育部门的沟通交流,以检察能动履职的“我管”促相关职能部门的“都管”,以司法保护助推“五大保护”,形成“1+5>6”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侯马市中心街西一巷55号 邮编:043000 电话:0357-4205151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